重性精神病服务随访制度
1、要定期走访村委会病人,至少每3个月入户走访一次辖区登记在卡的精神病人,按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及时掌握病人变化情况,见面率达90%以上。
2、对新出院患者的第一次随访,确定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随访记录。
3、对疾病期的精神病人进行随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
4、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村组织的康复活动。
5、随访期间发生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与有关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入户随访前应了解患者家庭的基本情况,提前与所在地的村委会干部联系,并通知患者家属,尤其对病情不稳定患者的随访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疾病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县重性精神疾病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副反应和精神,动员病人参加村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等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务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现免费药物治疗。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工作职责
1、服务对象为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患者。
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辖区重性精神基本信息,建立健康档案。
3、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基本患者每季度至少随访一次,每次随访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态、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等。
4、危险性评估3-5级或有急性药物不良反应和严重躯体疾病的,对症处理后立即转精神病院,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处理;危险性评估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建议到精神病院门诊或住院处理;危险性评估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一般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基本稳定,继续目前的治疗方案,预约下次随访时间。
5、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及患者的同意后,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体检内容: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心电图等。
6、每年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开展各种形式的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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