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适用民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审批)(3)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5-08-10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uecool-com或QQ:370150219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囚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条 学校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出资:甲方 出资 万元人民币,乙方 出资 万元人民币;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学校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业务范围和学校事业的发展,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类人员工资、讲课金、办公费、水电费、教学设备费;

(二)扣除办学成本的办学结余资金,以 %的比例提取为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的添置更新;以 %的比例提取福利基金,用于教职工的福利性支出;

(三)从年度学费收入中,以 %提取风险保证金;

(四)从学校年度收入扣除教学成本、依法预留的基金及有关税费后,形成的年度办学结余中提取合理回报(不要求合理回报的另行表述)。

第三十二条 学校接受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与资助人或捐赠人所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三十三条 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请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学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举办者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清算。

第三十六条 学校的资产管理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接受审批机关、财政部门、登记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及自身民主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六章 教职工权利义务及规章制度

第三十七条 学校依法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工作条件建设与劳动保护。

第三十八条 全体教职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下列权利:

(一)通过工会组织,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监督学校的各项活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

(二)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教职工大会,每年不少于二次。法定代表人向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讨论民主管理意见;

(三)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依法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学校教职工享有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权利。

第三十九条 教职工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维护学校的利益;

(二)努力学习政治文化和专业知识,开展教育创新,提高自身素质。

第七章 终止和清算

第四十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或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理事会决议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冰晶审批机关批准而终止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被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四)其他引起学校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四十一条 学校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终止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理事会决议确定。

学校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终止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学校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终止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学校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终止的,由审批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组成立后,理事会、校长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学校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三条 学校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四条 学校自审批机关发出终止办学注销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 变更

第四十五条 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六条 学校举办者的变更,由举办者向审批机关书面提出申请,学校理事会按审批机关的要求组织对其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四十七条 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地址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向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审批机关的要求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后报审批机关予以批准。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四十九条 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经学校理事会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通过,并由学校理事会报审批机关审查同意,报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予以备案之日起生效。

全体股东(举办者)签字(盖手印):

学校: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百度搜索“70edu”或“70教育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70教育网,提供经典综合文库(本表适用民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审批)(3)在线全文阅读。

(本表适用民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审批)(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本文链接:https://www.70edu.com/wenku/466777.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70教育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370150219 邮箱:370150219@qq.com
苏ICP备16052595号-17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单篇付费下载
限时特价:7 元/份 原价:20元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xuecool-com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