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日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
? 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 当日施工停滞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 ? 当日承办人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 ? 当日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 ? 当日的天气情况。 3.2.4.2、月监理报告
驻地办根据现场提供的每日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和标记,并通过分析和整理、考核承包人月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将结果反馈给承包人。
驻地办于次月5日前编制本驻地办所管辖标段的《月监理报告》,主送总监办,并抄送项目业主。月监理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概况或总说明;工程进度(工程投资进度、工程形象进度);工程图片;财务状况;其它特殊事项。
3.2.4.3、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
驻地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人力和设备与进度计划的要求有较大的不一致时,应责成承包人对原工程进度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现场实际,并保证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
形象进度和现金流量表,如出现以下情况时应予以修改: ? 承包人改变了方案的逻辑线路或改变了其建议的施工程序; ? 施工工期无任何理由产生延误;
? 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严重不符以及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修
改时。
提交的年度、月度施工计划,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如果这些计划引起总体计划的必要调整和变动时,承包人应连同修订的总体计划一并提交。修订的总体计划应保证合同规定的总工期不变。
在履约合同工期内,承包人可能遇到种种意想不到的问题,以致无法按计划工期完工,因此,按合同条款要求承包人每三个月修改一次计划(季
度计划)。总之,修改计划应从满足施工管理和监理控制的需要出发,按申报程序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3.2.4.3、工程进度计划的延期和延误
? 工程进度计划的延期
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原因,或实施工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拒力的因素,因而使工程进度延期,承包人按合同条款规定申请延期,驻地办审查后报总监办核实并审批。延期批准后,承包人对原来的工程进度及时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
? 工程进度计划的延误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进度延误,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期完成工期时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进度的措施。承包人提出和采取加快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驻地监理办公室批准后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予以调整。
承包人没有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应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发出书面警告,还应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强制性分割或考虑更换承包人。
百度搜索“70edu”或“70教育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70教育网,提供经典综合文库环境监理细则(4)(7)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