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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客户用电容量在100kVA(含)至8000kVA(不含)的,应采用10kV公用线路专变供电。
(4)客户用电容量在15kVA(含)至100kVA(不含)的,应采用380V供电。 (5)客户用电容量在15kVA(不含)以下且无需三相用电的,应采用220V供电。 (二)统建住宅小区
(1)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十二五”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暂行)》,A、B、C类供电区统建住宅小区应采用环网供电方式,D、E、F类供电区统建住宅小区宜采用环网供电方式。
(2)小区终期规划装见总容量在8000kVA及以上的,由客户从变电站10kV开关柜建设出线供电(其中,对于装见总容量在40000kVA及以上的小区,由客户无偿提供变电站用地及建设10kV出线,供电企业建设变电站)。
(3)小区终期规划装见总容量在8000kVA以下的,应由现有可供的10kV公网供电,对于公网未延伸的区域应从电源线路接入公共电网环网柜的连接点到小区由客户投资电网延伸,由客户无偿提供满足6.2.1.12要求的10kV公共开关站电房。 (4)有独立产权的商品房供电方式按一户一表配置。
(5)小区配套的商场(超市)、会所、幼儿园及学校等采用独立回路供电,按照电价类别独立安装电表计费,用电容量在160kW及以上的,应单独设置专变供电。
(6)对于地下室照明、抽水、电梯、消防、公共景观及照明等公用设施设备由小区公用变供电,如上述设备单台容量超过100kW及以上时应设置小区专用变供电,计量装置宜设于独立配电室内。
(7)住宅小区中住宅楼、小间式商业店面、独立供电的车库及杂物间由小区公用变供电,在末端采用一户一表集中表箱供电,当非居民负荷数量或容量较大时参照小区公用设施设备执行。
(8)住宅小区的受电设备,应根据住宅小区的建设进度,分期投入运行,应避免造成受电设备长时间空载运行,造成资源浪费。
(9)对于执行小区配套费的地区,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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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19 按照供电电压等级和装见总容量业扩业务分为四类(见下表)。 客户类别 划分标准 220kV供电 A 35kV和110kV供电 现场勘查及供电方案确定 市局计划发展部组织系统方案初审后报送省公司审批。 市局计划发展部审批接入系统方案,并报省公司备案;市局客户服务中心组织初设审查。 市局计划发展部确定电源接入点及接入B 10kV或20kV专线供电 方式,市局客户服务中心组织勘查及确定供电方案。 区县局计划建设部确定电源接入点及接入方式,县区局营业部组织勘查及确定供C 非专线的专变供电客户 电方案。具备条件的地市供电局,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县区局营业部、供电所的办理范围。 D 380/220V低压供电客户 供电所组织勘查及确定供电方案。 6.2.2职责分工 6.2.2.1各专业分工
(一)营销部门:负责业扩投资界面、计量方式、电价类别、功率因素考核等核实; (二)计划部门和生产部门:负责结合电网规划和运行情况,核实电源接入点是否符合规划和运行要求。
6.2.2.2 省公司计划发展部职责
批复A类中220kV供电的客户接入系统方案。 6.2.2.3 市局相关部门职责 (一)市场营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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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A类客户的初设审查。 (二)计划发展部
(1)负责确定A、B类客户接入系统方案。 (2)参与A类客户的初设审查。
(3)负责制定辖区范围内的用电客户接入电网原则。 (三)生产设备管理部
参与A类客户的初设审查。 (四)客户服务中心
(1)组织对A类客户的初设提出审查意见。 (2)组织对B类客户的现场勘查。 (3)负责确定B类客户的供电方案。
(4)具备条件的地区,抽样参与C类客户的现场勘查和确定供电方案。
(5) 负责为A、B类客户配置专职客户经理,跟踪客户业务办理的全过程工作,直到业扩业务工单归档。
6.2.2.4 县区局相关部门职责 (一)营业部
(1)组织C类客户的现场勘查。 (2)负责确定C类客户的供电方案。 (二)计划建设部
(1)负责确定C类客户的电源接入点和接入方式。
(2)负责涉及网架改动、接入受限的配网供电线路和配变台区的新建或改造立项。 6.2.2.5 供电所
(1)组织D类客户的现场勘查。 (2)负责确定D类客户的供电方案。 6.2.3工作内容
6.2.3.1 A类客户管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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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局计划发展部确定接入系统方案,并上报省公司(其中,35kV、110kV供电客户接入系统方案报省公司计划发展部备案)。
(二)市局客户服务中心自接县区局营业部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批复的系统接入方案制定供电方案。
(三)市局客户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并批复初步设计。 6.2.3.2 B类客户管理内容
(一)市局客户服务中心自接县区局营业部通知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勘查。
(二)市局计划发展部在现场勘查后1.5个工作日内(双电源客户2个工作日内)确定电源接入点和接入方式。
(三)市局客户服务中心在电源接入点确定后2个工作日(双电源客户3个工作日内)内完成供电方案编制和确定工作。
(四)业务受理传出后,市局客户服务中心为A、B类客户配置专职客户经理,负责跟踪客户业务办理的全过程工作,直到业扩业务工单归档。 6.2.3.3 C类客户管理内容
(一)县区局营业部在1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勘查。
(二)县区局计划建设部在现场勘查后1.5个工作日内(双电源客户2个工作日内)确定电源接入点和接入方式。
(三)县区局营业部在在电源接入点确定后1个工作日内(双电源客户2个工作日内)完成供电方案编制工作。
(四) 县区局在1个工作日内确定供电方案。
(五)具备条件的地区,市局客户服务中心可抽取部分C类客户参与现场勘查和供电方案审核,每年抽取的数量比例不少于当年报装C类客户数的10%。 6.2.3.4 D类客户管理内容
(一)供电所在1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现场勘查,对于零散居民客户现场具备接入条件的直接装表接电。
(二)供电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供电方案编制和确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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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5 用电负荷估算
(一)统建住宅小区用电容量的配置
(1)统建住宅小区住宅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用电容量的确定应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及家庭能源使用的种类。
(2)统建住宅小区供电的负荷计算,一般采用负荷密度法、单位指标法和需要系数法。其单位指标负荷或密度不宜小于下表的数值: 住宅、商业和办公用电负荷可按下表统计估算
客户类型 建筑面积≤80 m2 建筑面积81-120 m2 住宅 建筑面积121-150 m2 建筑面积>150 m2的高档住宅、别墅 商用 办公 用电功率或负荷密度 4 kW/套 6 kW/套 8-10kW/套 12-20kW/套 按100-120W/ m2,特殊设备按实际负荷进行计算 按80-100W/ m2计算 (二)计算统建住宅小区用电负荷时,需要系数可按下表选取
用户数 1-3户 4-8户 9-12户 13-24户 25-124户 125-259户 260户及以上 小区配套公共用电 商用客户 1 0.9 0.65 0.5 0.45 0.4 0.3 0.5 0.7-0.85 需要系数(Kd)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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