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摸底调查。省级各部门和各州(市)完成2009年行政成本控制指标执行情况以及相关统计表格上报等摸底调查工作,为2010年实施行政成本控制量化考核奠定基础。
3.梳理分析。对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上报的2009年行政成本控制指标执行情况以及相关统计表格、工作方案进行分析研究,针对存在问题,分别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研究制定调研提纲。
4.调研指导。分别对省级部门和州(市)前期开展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5.研究对策。针对存在困难和问题,研究完善推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
6.统计分析。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做好上半年行政成本控制执行情况统计分析和总结研究的基础工作,为上报上半年工作总结作准备。
(三)深化阶段(7-11月)
1.制定考核办法。办公室研究制定推进行政成本控制制度量化考核办法并下发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
2.上报半年工作总结。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将上半年行政成本控制执行情况及相关数据进行总结和统计并上报办公室。办公室将行政成本控制制度推进情况报省政府督察室,为省政府召开联席会议作准备。
3.分析汇总。办公室对上半年行政成本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将存在问题和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督促相关部门研究完善部门支出管理相关政策和办法,加强支出管理。办公室形成上半年全省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推进意见和建议上报省政府。将上半年行政成本控制情况在相关媒体公开,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的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4.清查楼堂管所。配合省发改委完成对楼堂管所的重点清查工作。
5.落实整改。督促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6.重点抽查。组织专门力量、抽调部门人员组成工作检查组,对部分省级部门和州(市)进行重点抽查调研,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推进不力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7.上报一至三季度工作情况。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将1-9月份行政成本控制执行情况及相关数据进行总结和统计并上报办公室。
⒏做好自查和考核准备工作。11月,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对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做好自查和考核准备工作。
(四)考核总结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2月)
1.自查自纠。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对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2.组织考核。对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行政成本控制制度进行量化考核,研究安排2011年的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和工作安排上报省政府。
3.问效问责。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对行政成本控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上报办公室。对未完成目标控制任务的单位,将情况上报省政府按有关规定问责。
4.分析总结。2011年2月上旬至中旬,对2010年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成效进行总结,研究提出2011年的工作建议,上报省政府。
四、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继续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进一步压缩财政供养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省财政厅将配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共同落实好此项措施。
一是实行更加严格的机构编制管理。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党委、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事项,必须由机构编制机关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2010年对已完成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各级行政机关,部门“三定”规定要保持稳定,从严从紧管理机构编制。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要做好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快在全省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2010年底前完成省级行政机关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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