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法律及本协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5.4 执行事务合伙人之行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约束力
5.4.1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
采取的全部行为,均对本有限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5.5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代表
5.5.1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以书面方式指定其委派的代表,负责具体执行合
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本有限合伙
企业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本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的代表为熊震宇。
5.5.2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自行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
知全体合伙人,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6 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管理信息报告职责
5.6.1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根据本协议之规定,编制并向有限合伙人提交业
务报告,披露本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情况。
5.7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赔偿责任
百度搜索“70edu”或“70教育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70教育网,提供经典综合文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书范本1(13)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