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依据材料;入党、入团、参军、出国等政审材料;更改干部的民族、年龄、国籍、入党、入团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6、参加党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材料。包括: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1-2份全面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或党员登记表、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7、奖励材料。包括科学技术和业务奖励、英雄模范先进事迹,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先进模范事迹、嘉奖、通报、表扬等材料。
8、处分材料。包括:处分决定(免于处分和处理意见),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和检查、交待材料;通报批评材料;甄别、复查报告、决定,上级批复及本人意见;法院审判工作形成的判决书等。
9、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10、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包括:体格检查中确诊有残疾的体检表及工伤致残确定残疾等级的材料,办理干部丧事活动中形成的悼词(生平),报纸报道的消息、讣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情况的遗书等等。 (四)人事档案的收集渠道
人事档案来源广泛,须通过各种途径尽可能收集齐全。不同类型的人事材料有不同的收集渠道:
1、通过组织、人事、劳资部门收集各种履历、考核、任免、调动、晋升专业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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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职称、出国、提干、入党入团、调整工资级别、离退休等方面的材料。
2、通过各级教育部门收集学历、学位、学衔、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方面材料。 3、通过业务部门和科技管理部门收集业务成绩、技术职务评定、技术发明、成果鉴定材料。
4、通过纪律检查部门、司法部门、行政监察部门、公安部门收集个人违法乱纪所受的党内外处分、刑事判决书、个人检查及其撤销处分、平反决定等材料。 5、通过军队有关部门和民政部门,收集曾在部队服役人员的档案材料,地方干部兼任部队职务的审批材料,复员和转业军人的档案材料。 6、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其他按规定应予归档的人事材料。 (五)人事档案的收集方法
1、人事档案应连续不断地进行收集
在个人的生命里程中,人事档案材料会随着个人的成长和持续的社会活动而不断的增加,因此必须连续不断地对其收集、补充,才能保证人事档案的完整、齐全,反映个人学习、工作、品质和才学的全貌。 2、人事档案应根据其来源定向收集
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情况比较复杂,有的是在个人活动中形成的,有的是在各部门人事活动中形成的,致使人事档案材料分散在部门和个人手中。应根据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向经常产生人事档案资料的一定单位和部门实行定向收集。
3、人事档案应根据单位的工作活动规律定时收集
定时收集是按照一定的时间规律定期向有关部门进行收集。人事档案部门要掌握单位单位工作活动规律和人事档案的产生特点,及时收集新产生的人事档案材料。
4、人事档案应根据其形成规律进行追踪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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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材料不是孤立形成的,一项活动、一次事件,都会产生一系列互有联系的人事档案材料。例如,围绕某次事故的处理,会形成事故调查、复查、取证、对当事人处分决定、当事人检讨和申诉等一系列材料。应根据现有档案或掌握的线索,将一次事故或一项活动中形成的与当事人有关的人事材料收集齐全。
四、人事档案的整理
人事档案的整理是对收集来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成卷,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由于人事档案来源广泛,形式多样,往往是单份或活页材料,零散杂乱,规格不一,因此,人事档案的整理工作是一项比较烦琐的工作。
人事档案的整理须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通过整理使每卷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的要求。
(一)人事档案的正本和副本
人事档案的正本和副本主要用于干部档案。人事档案的正本是由全面反映一个人的历史和现实情况的材料构成的,主要供主管干部的人事部门保管使用。副本是正本的浓缩,由正本中的部分材料构成,为重份材料或复制件,主要供协助管理干部的人事部门使用。
建立人事档案的正本和副本,有利于保护人事档案的安全,也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人事管理工作的进行。 (二)人事档案的分类
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整理细则》的规定,干部档案材料的内容可分为10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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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
第六类: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材料。 第七类:奖励材料。 第八类:处分材料。
第九类:反映职务、职称、工资情况的材料。 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三)人事档案的排列
人事档案归类以后,每类中的材料要按一定的顺序排列。人事档案排列的基本要求是:重点突出,方便查找,反映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便于新材料的补充。 人事档案的排列方法主要有:
1、按时间顺序排:即按人事材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适应于一、二、三、四、七、十类。
2、按重要程度排列:即按照人事档案材料内容的主次关系排列。适应于五、六、八类。如入党志愿书应排在入党的其他材料之前。
3、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列:即按人事档案内容所反映的问题分别排列。这种方法便于揭示材料间的内在联系适应于内容比较繁杂的如第九类的排列。 上述三种排列方法常常是结合采用的,如按问题结合时间顺序排,按问题结合重要程度排列。
人事档案排列后,要填写卷内目录于卷首,以固定人事档案材料的位臵。目录登记的项目有:类别、材料名称、形成时间、份数、页数、备注等。
五、人事档案的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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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的鉴别,是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收集起来准备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甄别材料的真伪,判断材料的保持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人事档案的工作。是人事档案质量的保证,政策性很强,必须遵循“取之有据,舍之有理”的原则。主要方法有:
(一)、人事档案鉴别的依据
人事档案的鉴别的依据主要有两方面:
1、人事档案的内容。即对人事档案的内容进行鉴别,对其真伪和价值进行甄别和取舍;
2、人事档案的主体。即对人事档案形成者的社会地位、影响力及其主管部门进行判断,决定其在何处保管以及保管期限。
(二)、人事档案鉴别的方法 1、判断是否属于人事档案。
2、判断是否属于本人的档案材料。人事档案是以个人为单位整理立卷的,归档的每一份材料都应确属其人,要避免张冠李戴的错误。区别材料是否同名异人的有效方法是将材料与档案认真核对,主要是看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工资级别、职务等是否一致。
3、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4、检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人事档案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能够实事求是的反映个人的实际情况,鉴别时对头尾不清、来源和时间不明的材料,要查清注明后再归档,凡是查不清楚或对象不明确的材料,不能归档。对那些恶意歪曲或诬陷的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应立即剔除。
5、审查材料是否处理完毕,手续完备。凡不符合归档要求、手续不完备的归档材料,须补办完手续后再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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