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及控制保护区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2.1.3 规划高层或超高层建筑工程位于轨道交通结构正上方、高层或超高层建筑工程结构外边线与轨道结构边线最小水平距离在轨道交通隧道1倍洞径范围内的情况,从推进项目进展,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角度出发,建议在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即开展项目的超高、超限、抗震审查或专家论证,使得建筑结构方案能够满足方案阶段轨道交通结构保护方案的需要。
2.1.4 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地质勘察深度应满足各阶段安全评估及确定轨道交通结构保护方案的需要。 2.2 方案设计阶段轨道交通控制保护设计专篇 2.2.1 设计说明书
项目方案设计阶段轨道交通安全保护专篇名称应为《XXX项目方案设计对轨道交通X号线安全保护设计专篇说明》(以下简称《方案专篇说明》),《方案专篇说明》包含下面内容:
一、项目概况与轨道交通的相对关系 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应该介绍项目地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等项目基本情况,明确项目哪些部分位于轨道交通保护范围内。
项目概况介绍时应明确建筑工程基坑开挖深度、基坑边坡支护方案、基础结构形式;明确建筑楼层高度、层数。
2.轨道交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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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专篇说明》中应明确轨道交通受影响线路相应区段轨道结构形式(结构形式主要有:高架区间、区间隧道、高架车站、地下车站),明确拟建项目位于轨道交通X号线XXX车站或两车站中间的区间。例如:XXX项目位于轨道交通一号线七星岗~两路口区间隧道保护区范围内。明确拟建项目实施时轨道交通运营情况(分规划线路、运营线路、在建线路)。
《方案专篇说明》应明确受影响范围内轨道交通高架车站或高架区间的基础结构形式,明确相应的轨道墩柱编号。
《方案专篇说明》应明确受影响范围内轨道地下车站或区间隧道围岩级别,隧道开挖方法(明挖、暗挖、盾构),开挖断面形状,开挖高度、宽度,明确轨道交通隧道现阶段深浅埋状态。
3.建设项目与轨道交通的相对位置关系
《方案专篇说明》应明确位于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基坑与轨道交通的平面及立面位置关系,明确拟建项目结构外边线与轨道交通结构的最小水平距离,明确建筑结构外边线与轨道交通结构的最小垂直距离;明确位于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建筑项目基坑开挖深度;基坑边坡支护形式或基坑边坡支护方案;明确位于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建筑工程基础结构形式,基础底标高等信息。图纸中应提供相应剖面图。
如果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有多栋建筑应分别进行描述。 4.工程地质概况 5.场地周边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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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编制依据
7.规划阶段或上一阶段轨道部门相关意见执行情况(如果有) 二、建设项目对轨道交通的主要影响和风险源
1.《方案专篇说明》应对可能对轨道交通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源进行分析,主要危险源应全面考虑。
对地下结构(隧道结构),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否会改变隧道结构的受力状态(浅埋、深埋、明挖、暗挖、成拱作用);是否在隧道顶部加载或卸载;是否会破坏隧道结构锚杆/衬砌和防水层;是否会造成隧道结构整体偏压;是否在隧道底部或两侧有掏洞开挖情况;是否存在隧道结构整体隆起或下沉的可能性;是否会破坏隧道围岩完整性改变围岩级别;是否存在诱发地下水位剧烈变化的因素;是否存在地下结构渗漏和积水的可能性。
对地面或高架结构,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否会改变基础受力状态;是否会造成基础悬空/偏压或结构整体失稳;是否会侵入轨道限界;是否存在高空抛物到轨道线路的可能性。
对于车站,增设或临时封堵出入口是否会对轨道客流疏散产生影响;消防/人防分区是否合理;通风/照明/给排水是否为独立系统或存在相互干扰。
对出入口通道、风井、电梯井、冷却塔等轨道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否会影响人流疏散、防洪防淹;与拟建建筑的避让距离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2.《方案专篇说明》中应对各风险源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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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基础布置、基坑开挖是否造成轨道交通隧道应力改变,如轨道隧道存在应力改变的情况,应对轨道隧道变形及内力进行验算,《方案专篇说明》应提供计算书或计算过程,根据计算结果对轨道交通隧道的安全状态进行判定,给出判定结果。
项目建设对轨道交通设施造成的影响,计算分析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项目建设或基坑开挖引起的振动和轨道变形是否满足安全运营要求。
三、对轨道交通拟采取的保护方案
根据风险分析和评估,《方案专篇说明》应对轨道交通拟采取的保护措施进行明确。
1.轨道交通保护结构设计方案(如果有)。 2.设计技术措施
改变建筑基础形式,控制或调整建筑桩基长度,调整建筑项目平面位置;加强防排水设计,加强基坑边坡支护,委托第三方监测。
3.对后续设计及施工的要求
《方案专篇说明》应明确对后续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均不采用爆破施工。位于保护区以外的土石方工程尽量不采用爆破施工,如工期等原因确实需要采用爆破施工的,则采用控制爆破作业,准确核算装药量,设置减震沟,保证传递至轨道结构的振动速度不大于1.5cm/s。爆破方案与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协商确定。
加强施工期间排水,尽快封闭基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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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开挖时不能对轨道形成偏压,对称开挖;基坑开挖时应分段开挖,跳槽施工。 2.2.2 设计图纸
建设单位应提供轨道保护区范围内方案设计的全部图纸,同时针对轨道交通控制保护设计专篇图纸部分提出下列要求:
1.总平面图
项目总平面图应按1:500地形图绘制,平面图坐标系统应采用重庆独立坐标系统,高程采用黄海高程系统。
平面图中应准确并突出反映轨道交通线路走向情况及轨道结构外轮廓线,采用显著线型及文字标识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分界线。
平面图中应明确拟建项目水平距离、垂直距离最近处各剖面位置。
2.与轨道交通线路危险点剖面图
应提供拟建项目与轨道交通线路各危险点(如水平距离最近点、垂直距离最近点)剖面图,剖切位置应在平面图或纵断面图中反映出来。
剖面图应准确反映轨道结构形式,区间隧道拱顶、拱底标高,高架线路墩柱基础形式、基础底标高等信息;准确反映拟建项目与轨道结构的相对位置关系,拟建项目的基础型式、基础底标高。
剖面图应准确反映拟建项目基坑与轨道结构的相对位置关系,明确坑底标高、基坑开挖深度、基坑围护结构形式及岩体破裂面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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