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法主体之质疑(6)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5-04-26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uecool-com或QQ:370150219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综上,划定单位成为犯法主体,刑法中的良多刑罚制度都将面临着适用困难或者者没法适用的地步。
    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法,对于单位犯法也是如此。这1目的的实现需要被处分者有痛苦感、羞辱感,有改恶从善的意志与决心和有改恶从善的行径能力。然而,对于单位而言,这些都是不存在的。单位被判处分金,单位本身不能感慨传染其痛苦与羞辱,也没法决心改恶从善。单位是否是犯法或者是否是再次犯法,不取决于单位自身的意志,而仅仅取决于单位的决议规划职员,或者曰“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职员”,尤为是决议规划职员。于是,要遏制单位犯法,只需遏制住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从事犯法的冲动即可到达。于是,遏制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职员”尤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实行单位名义下的犯法,是遏制单位犯法的惟1途径,而不在因而否是把单位划定为犯法主体并承担刑事责任。从这个角度而言,只划定天然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单位犯法,取缔单位作为犯法主体的划定是合理的,能够实现刑罚目的,同时也防止了前述的宪政悖谬、司法难题以及可能的为难及困窘。

注释:
    ①我国刑法中没有只处分单位而不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职员的单罚制,于是,本文中所提及的单罚制是指只处分直接责任职员的单罚制。
    ②一九九四年五月,山东省乳山市贸易局被判走私罪,实行走私行径时的局长因单位走私这1行径被判正法刑立刻履行,且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履行死刑。
    ③李云涛还形成贪污犯法,因为与单位犯法不相关,故这里不作先容。其后来是否是提起上诉及2审结果如何,笔者没有搜集到相干报道或者资料。在相干报道中没有提到庆安县人民检察院是否是提起上诉及是否是有2审及2审的结果。
    ④当然也可能因为上述辩解人提到的理由或者者其他的考虑,乌铁中院终极没有承担单位受贿罪的刑事责任,然而从实质上望,假设第1次起诉时及后来审判中确认的事实没有过错,那么理当以为该中院实行了单位受贿行径,相符刑法关于单位受贿罪的犯法形成,理应依据刑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况且有庆安县人民检察院的前判作为对照,岂非在国际上1个检察院成为犯法主体就是可以的吗?
    ⑤“两重性”说以为,单位犯法既是作为独立主体的单位的犯法,又囊括着天然人的犯法(直接责任者的犯法) 。单位犯法是实质,天然人犯法是形势,只有熟识到这1双重机制,“双罚制”才有根据。刑事连带责任论将民法中的连带责任理论引入刑法,以为单位与单位成员的犯法行径互相联络瓜葛,应同时追究2者的刑事责任,惩罚单位代表及其他责任职员,是因为他们对于单位犯法负有重大责任,他们是单位意志的肇始者,单位犯法行径的实行者,离开了他们的罪过以及行径,就不会产生单位犯法。然而他们既不是与单位并列的“1个犯法,两个犯法主体”,也不是与单位共同犯法,而是单位犯法的责任承担者,即因单位犯法而诱发的连带刑事责任。“天然人非犯法主体论”以为,在单位犯法的场合,能够成为单位犯法主体的只能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组织,而上述组织体中的天然人不可能成为单位犯法的主体,单位中特定的天然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要原由在于其具有刑事责任的基础以及有益于抑制单位犯法。“两重人格说”以为,直接责任职员作为单位的成员,在单位意志安排下,为单位谋取利益时,不拥有独立的人格,不形成独立的犯法,不可能成为单位的共犯,形成独立犯法的是单位,正因为如此,处分单位就有了合法依据。同时直接责任职员在为单位谋取利益,实行犯法之外,他仍旧拥有自己相对于于独立的意志,他可以选择参加犯法,也能够选择不参加犯法,但他终极选择了参加犯法,这就使患上对于他的处分有了合法依据。“人格化犯法系统论”以为,为了有效遏制单位犯法,除了了必须追究单位总体的刑事责任以外,在单位系统内部,对于那些在单位总体的刑事责任外,在单位系统内部,对于那些在单位犯法中起首要作用以及负有重大责任的单位成员,也要追究刑事责任。他们负刑事责任的依据,是他们作为单位以及单位犯法的形成要素在单位总体犯法中的主观罪过以及客观行径和由此抉择的他们在单位犯法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应负的责任。在单位犯法中,实际上就是1个犯法两个犯法主体,两个刑罚主体。“双层机制论”以为,单位犯法存在着1个独特的双层机制:1层是表层犯法者,以单位为主体,另1层是深层犯法者,以单位代表及其有关主管职员为主体。无论是作为表层犯法者,还是作为深层犯法者,依据罪恶自傲原则,都应为自己的犯法行径承担刑事责任。

百度搜索“70edu”或“70教育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70教育网,提供经典法学类单位犯法主体之质疑(6)在线全文阅读。

单位犯法主体之质疑(6).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本文链接:https://www.70edu.com/shiyong/129093.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70教育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370150219 邮箱:370150219@qq.com
苏ICP备16052595号-17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单篇付费下载
限时特价:7 元/份 原价:20元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xuecool-com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