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国提出的教育新方针(目的)是: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04年,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表述:“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教育目的的精神实质(基本点);
(1)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一、坚持培养劳动者的观念。 第二、坚持全面的人才观念。
第三、坚持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相结合的观念。 (2)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普通中小学的性质、任务和特点
9
性质:基础教育,即“国民基础教育”。是培养公民基本素质的教育,是对国民实施的基本普通文化知识的教育,也是为继续升学或就业培训打下基础的教育。
任务:培养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他们学习做人和进一步接受专业(职业)教育打好基础,为提高民族素质打好基础。
特点:基础性、全面性和全体性 正确认识和处理“五育”之间的关系
德育 智育 体育 美育 综合实践活动 相互关系: 渗透性 促进性 不可替代性 全面发展教育的要求
1)坚持五育并举,使其相辅相成,发挥整体功能,防止片面性 2)坚持全面发展与因材施教相结合 3)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 我国教育目的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片面追求升学率 流生增长
运用教育目的有关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10
百度搜索“70edu”或“70教育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70教育网,提供经典教师教学《教育学》复习资料(4)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