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223、国家从哪些方面对民族自治地方进行扶持?
答:国家从财政、物资、技术等方面帮助各少数民族加速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事业。
国家帮助民族自治地方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
22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的性质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22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是如何构成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组成。
226、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任期是多久?是否可以连续任职?
答: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即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227、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否应该公开进行?
答: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 228、被告人是否可以进行辩护?
答:可以,宪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229、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要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对吗? 答:不对,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30、最高人民法院的地位如何? 答: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231、最高人民法院的地位以及各级人民法院上下级关系是怎样的?
答: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232、人民法院对谁负责?
答: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233、人民检察院的性质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34、人民检察院组织体系是如何构成的?
答:我国的人民检察院组织体系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组成。
235、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期是多久?是否可以连续任职?
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即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236、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要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对吗? 答:不对,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37、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法律地位如何? 答: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 238、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239、人民检察院需要对谁负责?
答: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240、少数民族是否可以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答:可以,宪法明文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41、少数民族有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少数民族有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包括以下内容:(1)不仅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人民检察院也应当如此;(2)不仅诉讼当事人享有提供翻译的权利,诉讼参与人中的其他人,包括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等也享有提供翻译的权利;(3)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都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对于少数民族公民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法律都作出了进一步规
定。
242、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应遵循何种原则? 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243、什么是国家象征?国家象征包括哪些?
答:国家象征是一个主权国家的代表和标志,主要包括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244、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可以分为哪几级人民法院?
答: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 245、人民法院的职责任务是什么?
答:人民法院的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 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 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46、当事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请求审判人员回避?
答:当事人如果认为审判人员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不能公平审判,有权请求审判人员回避。 247、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哪些?
答:(一)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二)自治县人民法院;(三)市辖区人民法院。
248、基层人民法院除审判案件外,还办理哪些事项?
答:(一)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249、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哪些?
答:(一)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三)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四)自治州中级人
民法院。
250、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分别是由谁任免?
答: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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