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3、企业业绩:投标人近3年(自201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工程建安费7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必须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如投标人的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工程建安费金额的,则提供的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设计费需在150万元或以上。 4、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全国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5、建筑专业负责人: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 6、结构专业负责人: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结构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 7、电气专业负责人: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机电或电气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 6 8、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 备注:上述第4项~第8项要求的5类人员不能互相兼任。 9、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且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以在开标当天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公布为准; 10、企业状况: (1)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2)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1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12、本项目要求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到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信息。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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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预备会:本次工程招标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单位对于招标文件、图纸和踏勘项目现场的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期8天前通过电子邮件(邮件8 地址:chuangnanzj@163.com)或传真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单位(传真电话:0757-86316628)。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以人民币15000万元为基价,根据原国家计委《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标准计算,本工程的设计费基准价为:435.80万元。 9 本工程的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48.64 万元(本工程设计费基准价×80%)。 注:投标报价精确至整数(以万元为单位)进行报价,超出上述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合同价款: 10 本工程的设计费合同价为中标单位的中标价。 (在合同实施期间,中标价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11 投标文件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90天。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 .00万元。 12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账户,细节详见附件三《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须知》 资格审查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3 彩色总平面按A0号图幅,制作彩色图一张;两个方向鸟瞰图按A0号图幅,制作彩色图两张,重点建筑效果图按A1号图幅,制作彩色图五张; 电子文件份数:一套。 投标资料收件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联滘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14 递交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递 交 时 间: 2015年3月17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5年3月17日上午9时30分 地 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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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中标人签署合同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 信誉担保金:中标人需向招标人递交信誉担保金为人民币10万元,该款项在17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10天内递交。如不按要求递交,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的发布方式:在以下网站发布 通过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nhggzy.cn)、大沥镇政务网 (http://dali.nanhai.gov.cn)、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nhcet.com)。 18 19
本招标文件中所列出的时间天数,除特别注明为“工作日”外,均为日历天。 13
投标须知
本工程设计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实施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其它相关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A.总则
1.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2508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约4.1万平方米。其中:±0.00以下部分建筑面积0.4万㎡;±0.00以上部分建筑面积3.7万㎡,项目总投资约20000 万元,建安费约15000万元。
1.2本工程招标内容为:设计工作范围包括项目包含建筑项目设计前期咨询、建筑、结构、市政、给排水、强弱电、消防、暖通空调、防雷、建筑节能、建筑无障碍、绿色建筑设计,园林景观(含二期用地的8800m2校前广场)、人防、室内装修(入口大堂、报告厅、图书室、体育馆、办公室、普通课室、特别功能课室等)、建筑夜景灯光照明、报告厅
及体育馆表演场的声光像设计(含:建筑声学、音响系统、会议系统、灯光照明)、跨联滘大道
过街天桥及其它附属专业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修规报建、单体方案报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局部修改及提供相应的后续设计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有关技术资料等。
注:后续服务为设计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内容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后,在工程施工期间继续提供的相关图纸的修改服务,后续服务时间为本工程从施工开始到竣工验收。设计人需从工程施工开始到竣工验收期间,安排不少于一名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资格的结构设计师长驻现场办公。
1.3设计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
1.3.1地形图测量及控制测量:应按照《工程测量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应满足该规范及设计的要求。
1.3.2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其他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及示例等的有关要求,并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
1.3.3中标人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设计概算应符合相关专业的规定及规范,若行政主管部门有新的规定,则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1.3.4若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文件及相应修正概算,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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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根据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和份数提供各阶段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及详勘文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同时要按施工合同段分别提交参考资料、图纸、施工图初步概算(或修正概算)汇总文件(包括电子文件)、施工技术规范等。
1.3.6中标人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必须主动与本工程各相关职能部门(规划、建设、交通、国土、电力、通讯等)进行沟通、协调,协助招标人办理设计报审报批手续。在报批的过程中的专项评估费用由招标人支付,其余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3.7设计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各阶段设计文件电子版(含必要的基础数据资料)。 1.3.8设计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驻场设计服务必须做到位,了解现场施工情况,对施工单位发现的设计错误、遗漏或对设计文件的疑问,要及时予以解决,同时对施工安全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不断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风险。
1.3.9设计人要从保证工程安全和质量的角度,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工程合理工期及每阶段所需的合理时间。
1.3.10设计人需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施工图纸PDF格式电子版供招标人在施工招标时使用。
1.3.11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均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要求执行;市政配套部分的设计深度按《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要求执行。
1.3.12本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和国家住建部及佛山市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及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并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216号)的规定进行编制,且最终通过施工图审查。
1.3.13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相关专业人员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
1.3.14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内容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后,在工程施工期间继续提供的相关图纸的修改服务,后续服务时间为本工程从施工开始到竣工验收。
1.3.15 完成本工程规划(含效果图设计)、初步设计图、施工图、消防等报审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以及配合进行报审的相关工作。设计报审过程中向各职能部门交纳的相关规费由招标人负担;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
工程具体范围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内容。 1.4 设计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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