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志·国土资源管理章》
(1986—2007)
概 述
国土资源管理涉及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等业务。受历史、体制等因素的制约,本区域国土资源管理经历了由分散管理到集中管理的曲折的发展历程。1988年前,地政工作先后由民政、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计划委员会、城乡建设部门管理。1988年后,地区、县(市)相继成立土地管理局,专司地政工作。1994年前,矿政工作先后由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管理。1994年起,地区、县(市)先后成立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局,对地质矿产资源实行专管。2001年,地区、县(市)相继撤销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资源局,成立国土资源局。次年,测绘管理职能由建设部门划归国土资源部
门,市、县(区)国土资源局的职能趋于统一。
建国后至“文化大革命”结束时的20余年间,因受“左”的思想、分散管理体制副作用及法律、法规制定、实施不到位的影响,国土资源实际上处于看似都管实则都不管的状态。一方面,国土资源家底不清,权属混乱,数据不一,利用不当;另一方面,经历了“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农村在很长一个时期内,政治上实行“一批二斗”,经济上大搞“一平二调”,生产上追求高速度、高指标,乱砍滥伐,盲目开荒,随意修庄建房,搞掠夺式经营,致使有限的国土资源受到较为严重的破坏,致使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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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力下降、土地污染、林线后移、降雨量减少、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增多,给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级党委、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一系列文件和全国人大、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精神,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城乡建设占用耕地及勘探、开采矿产资源的依法、统一管理。尤其是1988年成立地区、县(市)土地管理局及2001年后组建地区、县(市)国土资源局以来,在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及国务院“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必须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的指示上,取得明显成效,违法占地、滥占耕地建房,乱开滥采矿产资源的歪风得到有效遏制。在非农业占用耕地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在下硬手加强耕地管理的同时,开展大规模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后,通过大规模的“6·25”全国土地日等载体的宣传活动,使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国土资源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开发利用,重点农田保护,编制土地、矿产资源规划等一系列工作,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20多年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为本区域经济和社会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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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做出积极的贡献。而以煤炭、石油、天然气为重点的能源产业的兴起,必将极大地推动本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发展。
第一节 机 构
一、地、县(市)土地管理机构
庆阳地区土地管理局 1988年4月成立,县级建制,定编13名。8月,设秘书监察科、建设用地科、地籍管理科和农业区划办公室4个科室,暂定编13人。次年3月,秘书监察科分设为秘书科、监督检察科。1992年6月,新成立庆阳地区土地开发勘测规划室,科级事业单位。1994年12月,新成立庆阳地区土地估价事务所,科级事业单位。1995年5月,增设财务科;同年,农业区划办公室分出,隶属庆阳地区计划委员会。1996年6月,改称庆阳地区土地管理处。当年,编制增为17名。1998年11月,新成立庆阳地区土地管理执法监察支队,副县级事业单位,编制7人。2000年,内设人事秘书、建设用地管理、地籍管理、监督检查4个科;下设庆阳地区土地开发勘测规划室、庆阳地区土地估价事务所、庆阳地区土地管理执法监察支队3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15名,另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4名,实有职工20人。次年12月撤销,并入新成立的庆阳市国土资源局。
局 (处) 长 李士林(1989年1月—1995年3月) 王兴才(1995年4月—200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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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强(2000年4月—2002年1月) 副局(处)长 田 平(1988年3月—1992年12月) 张廷瑚(1990年3月—1996年11月) 袁乃宝(1991年11月—1995年3月) 郭德玉(1992年12月—2002年2月) 付国瑞(1995年3月—2002年1月) 刘润民(1995年3月—2002年1月) 县(市)土地管理机构 1988年3月起,宁县、正宁、华池、环县、庆阳、合水、镇原县和西峰市,先后成立土地管理局,科级建制,多设人秘、地籍、用地、监察4个股。2000年时,人员最多的是西峰市土地管理局,为36人;最少的是宁县土地管理局,为11人。2002年,各县(区)土地管理局撤销,并入新成立的国土资源局。
二、地、县(市)地质矿产资源管理机构
庆阳地区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局 1994年7月成立,县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5名,归口行署计划委员会管理。次年,增加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名,年底有职工7人。1997年,编制增至15名,设人事秘书、监督管理、补偿费征管3个科。次年1月,新成立庆阳地区矿产品运销管护队,科级事业单位,定编30名(事业编制15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5名)。1999年底,有职工56人。2001年12月撤销,并入新成立的庆阳市国土资源局,时有职工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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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长 白自力(1994年9月—1998年12月)
师斌元(1998年12月—2002年1月)
副局长 宋秉权(1996年3月—2001年5月)
张立印(1998年7月—2002年7月) 陈志奎(1998年7月—2002年2月)
县(市)地质矿产资源管理机构 1994年,华池、环县、合水县成立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局,属科级单位。至1997年,其余各县(市)均成立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局,或为科级事业单位,或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或归口经贸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管理,或归口计划委员会管理。编制3~6人。次年6月,各县(市)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局共有职工68人。2002年,各县(区)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局撤销,并入新成立的国土资源局。
三、市、县(区)国土资源机构
庆阳市国土资源局 2001年12月,由原庆阳地区土地管理处、庆阳地区矿产资源管理局组建成立,初称庆阳市国土资源处,县级建制。2002年7月,内设人事秘书科、耕地保护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地籍管理科、地质环境科、执法监察科6个科,下设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县级)、项目管理中心、规费管理中心、测绘管理办公室、土地勘查规划室、土地估价事务所、矿产品运销管护队7个事业单位。2002年11月,改称庆阳市国土资源局。2004年底,有职工128人。2005年6月,西峰区国土资源局上划庆阳市国土资源局,改称庆阳市国土资源局西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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