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被当事人或者他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
(八)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九)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第三、收集证据的形式应当合法,证据材料的形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程序。
二、证据收集的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
深入群众,不怕困难,广泛宣传。
(二)行政执法机关主动收集与相对人履行举证责任相结合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案例:张老师在北京参加某物流公司调查时的遭遇。
(三)必须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
(四)必须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四、各类证据的收集要求
第一类 书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
一、调查取证中的书证类别:
1、 反映行为人和物主身份的证件;
2 、反映各种民事经济关系的书证;
3 、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广告、宣传单、客运经营者私自制作的班线牌、记账本、价目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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