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经费管理办法
务,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燃料费分配计划及时将资金由主卡向副卡中划拨;供油单位所属的各加油站负责对加油车辆、加油卡进行审核确认,严格执行“一车一卡”的加油规定。
第三十九条 维修单位职责:负责按照《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定点维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使用单位确定的维修项目,对使用单位的车辆提供维修、保养及其它配套服务;负责对使用单位送修车辆的牌号进行核对,对发生变化的维修项目与使用单位进行沟通、确认;严格执行使用维修卡进行结算的规定,及时与使用单位结算车辆维修费,并负责将车辆维修信息准确录入车辆维修系统;负责对新增加的维修项目进行申报;对于未经使用单位网上确认的车辆维修、保养项目,维修单位有权拒绝维修。
第四十条 保险公司职责:负责按照《保险总合同》的有关条款,为纳入统一保险范围的使用单位公务用车提供保险及相关服务;负责根据使用单位每月保险到期的车辆情况,派专人提供上门服务,协助使用单位填写《机动车保险投保单》;保险公司在收到使用单位交纳的车辆保险费之后,及时向使用单位送达等额的正式发票和保单正本;负责及时将使用单位的车辆保险费信息、理赔和退保信息导入车辆保险管理系统,与使用单位及时办理报废解体车辆的退保工作;负责定期组织使用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保险业务培训,解答车辆保险中的有关问题。
第四十一条 北京产权交易所职责:负责使用单位上交车辆的免费接车、存放、审核验收、统计汇总和过户手续的办理;组织和管理鉴定评估机构、旧车拍卖机构、报废车解体机构办理旧车处臵的相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进行旧
百度搜索“70edu”或“70教育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70教育网,提供经典教育范文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经费管理办法(9)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