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责令限期办理环 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 6 3个月, 建设单位未申请环 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 《国务院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 条例》第二十七 条 境保护设施竣工 验收手续;逾期 未办理的,责令 停止试生产,可 以处五万元以下 的罚款 责令限期办理环 境保护设施竣工 验收手续,并视 以下情况进行处 罚
1、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试生产的
一万至三万元
2、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在规定期限内未停止试生产的
三万至五万元
3、立即停止试生产,在规定期限内补办手续的
不予处罚
1、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 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 未经 7 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 主 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 使用的 者使用的 《国务院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 条例》第二十八 条 责令停止生产或 者使用,可以处 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 2、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或者使用的 3、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 生产或者使用的 依照《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条 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 8 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 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 《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管 理办法》第二十 一条 例》第二十六条 的规定,责令限 期改正;逾期不 改正的,责令停 止试生产,可以 处五万元以下罚 款 3、立即停止试生产,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的 责令限期改正, 并视以下情况进 行处罚 2、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的,在规定期限内未停止试生产 的
八万至十万元
七万至八万元
五万至七万元
1、
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的,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试生产的
一万至三万元
三万至五万元
不予处罚
百度搜索“70edu”或“70教育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70教育网,提供经典教育范文宝应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3)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