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经济是照连续性规律办事,他们培养干部也是如此,即干部都是一个台阶一个台阶的上,不搞火箭式,经过层层考验,层层筛选,便于选好选准。具体说;第一个台阶是预备干部,即临时干部,也可称为干部苗子,这是从1959年开始设置的,最多时,全村达80多人。第二个台阶是代理干部,或代理生产队长,或代理车间主任。第三个台阶是正式上岗,由群众选举,任期一年,也可连选连任。第四个台阶,群众选举村党总支委员,或村干部。对比史来贺和**的做法,一些地方选拔干部却不是这样,而是强调“选拔干部的力度,就是经济发展的速度”。实践证明,不照连续性发展规律办事,选拔干部的力度太大了,促进的不是经济发展,而是“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是形式主义,进而是买官卖官。
这里特别强调照连续性发展规律办事,决不是一概否认跳跃,有了机会,跳跃一下也是可以的,但跳跃过后,一定要扎扎实实补上跳过的步骤,补上应该做而没有做的事情。也就是要赶快回过头来打基础。辩证法强调的道理是,没有量的积累,也就不会有事物的质变。质变、跳跃是量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才自然发生的事情,还没有积累到一定程度就跳跃,是违背辩证法规律的,最终必然受到规律的惩罚,逼使你不得不回过头来做积累工作。本来是想快,结果反而慢了。这叫“欲速,则不达。”连续性发展,才是好发展,好字当头,快也就是在其中。因此,只有好发展,才会快发展。中央把“又快又好”发展,改为“又好又快”,就是遵循了辩证法的这个规律。照连续性发展规律办事,才能把“好”与“快”辩证统一起来。
四、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的关系
史来贺从1952年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到2003年去世,整整51年。他说,他当党支部书记感受最深的是必须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中央路线方针政策与本村实际的关系;二是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的关系;三是有主心骨与不断创新的关系。”这三个关系,其中前两个关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有时两者就是一个关系。对上级负责,最大的责就是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是由上而下贯彻下去的,上级常常是以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面目出现的。本村的最大实际是群众的所思所想,是群众的觉悟水平和愿望要求,从这个实际出发,作决策办事情,才是最大的对群众负责。正确处理这两个关系,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把中央路线方针政策与本村实际结合起来,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辩证统一起来。下面我们看看史来贺是如何处理这两个关系的。
1956年建立高级社时,一些同志认为高级社规模越大越好,越大越社会主义,上级要求史来贺把7个自然村的一二十个初级社合并在一起。史来贺与**群众商量,认为办社并非越大越好,大社不好管理,决定将**村三个社合并成一个高级社,当时上级不予承认。经过实践大社没法走下去,又分成小社。由于**避免了折腾,保住了集体刚刚积攒的一点家底,为以后的发展开好了头,起了了步。
60年代,全国开展农业学大赛运动。史来贺率领**的干部八上虎头山学习。然而,参观回来,他们没有机械地照搬大寨经验,而是结合本村实际组织群众打井办电、养猪积肥、发展副业。从1964年冬到1968年,共打机井7眼,架设高低压线路5500米,兴修桥涵闸71座,改明渠为暗渠37条,总长13000米,铺设地下管道1000米,实现井渠双保险,旱涝保丰收。从此,**甩掉了产棉队吃国家统销粮的帽子,达到了粮食自给有余。
1966年,“文革”开始。**被扣上“生产党”,史来贺被扣上“黑老模”的罪名。一些“造反派”到**来搞串联,煽阴风,点鬼火,想把**搞乱。史来贺顶住了这股逆流。他说:“农民的本质就是要种好田,多打粮食多收棉,多为国家做贡献。如果光在上层建筑领域里搞运动,不在地上好好劳动,只能是一害国家、二坑群众。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大多数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没有按照上面要求照搬照套别地的做法,而是根据中央“允许有多种经营形式”的精神,从**的实际出发,建立了6个专业、12个生产单位,实行“统一经营、专业生产、分工协作、奖罚联产”的生产责任制。事实证明,这种责任制形式,适合**的实际情况,既充分发挥了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又最大限度地调动了个人的积极性。不得
百度搜索“70edu”或“70教育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70教育网,提供经典学习心得读史来贺事迹有感(7)在线全文阅读。
最新更新: